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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據新華社濟南1月7日電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對兩起制售地溝油案件進行一審宣判。被告人朱傳峰犯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被告人朱傳清、朱傳波數罪並罰,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杜恆強等7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巴里島徒刑,並處罰金。
   2001年3月,被告人朱傳峰、朱傳清、朱傳波兄弟三人共同出資,註冊太平洋房屋成立平陰縣孔村鎮郭柳溝村油廠,從事動物油加工、銷售。2005年轉向“泔水油”的回收再加工業務。自2006年起先後從山東、北京、江蘇、新疆等地大量收購“泔水油”、白土等原料,生產“地溝油”,銷售金額5241萬多元。  (原標題:三兄弟制售地溝油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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